房产税如何计算的?征收房产税的条件?

时间:2021-10-11 15:50:38

当前什么物品涨幅的最快,毫无疑问绝对是房子的价格,虽然价格昂贵,仍然有好多人争先恐后的去摇号购买,不仅要面临着偿还贷款,同时也要应对生活中需要承担的各种责任。当前的年轻人负资产的占据了大多数,国家也根据当下发生的情况,出台了相应的房产征收纳税政策。房产税顾名思义就是对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一定的税费。是按照房屋记税的余值或者是租金的收入为一个计税的依据的。但并不是说所有的房子都要征收房产税,征收房产税

当前什么物品涨幅的最快,毫无疑问绝对是房子的价格,虽然价格昂贵,仍然有好多人争先恐后的去摇号购买,不仅要面临着偿还贷款,同时也要应对生活中需要承担的各种责任。当前的年轻人负资产的占据了大多数,国家也根据当下发生的情况,出台了相应的房产征收纳税政策。房产税顾名思义就是对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一定的税费。是按照房屋记税的余值或者是租金的收入为一个计税的依据的。但并不是说所有的房子都要征收房产税,征收房产税需要满足一定的条。那么,房产税如何计算的?征收房产税的条件?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房产税的由来?

18世纪,美国为了战争费用,开始征收房产税,其目的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解决财政问题。房产由其成本构成的,房产税并不能降低房屋成本,自然不能降低房价,反之,还会增加购房者的居住成本,增加经济负担,那种认为房产税能让持多套房子,卖出房子的想法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房产价会让更多的人买不起房,转入租房,持多套的人转入业主,并更加购买更多房子出租受益。



一、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三、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将减少到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总额,而很多地方财政的收入会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产税收入的程度。[1]

2011年1月,重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当地申报入库,其税款为6154.83元。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税部门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2013年7月,房产税改革扩围有可能下半年落成,也许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四、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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