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网等4家中介被列入黑名单!惠阳公布一批违法违规房产中介

时间:2021-11-09 11:03:44

随着近期惠州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一批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被通报。与此同时,各县区住建部门也加大了市场整治力度,并动态通报违法违规企业行为。

随着近期惠州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一批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被通报。与此同时,各县区住建部门也加大了市场整治力度,并动态通报违法违规企业行为。

日前,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我区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了鼎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四家未按承诺返佣返利、存在涉嫌欺骗行为的违法违规中介机构。

《通报》显示,该局在日常处理信访案件投诉及现场巡查中,发现部分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位于惠阳区淡水尧岗下刘屋别样城三期37号楼14层04号房的惠州市鼎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按承诺返佣返利,且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通过走访核查,该企业被列入行业黑名单。

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上杨村地段金碧蓝湾一期写字楼9层10号房的汕尾市新房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则因业务员张进源未按承诺返佣返利,涉嫌存在欺骗行为被处以撤回《惠州市惠阳区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备案)证书》(证书编号:2021-31)处罚,同时该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张进源均被列入行业黑名单。

淡水土湖白云坑天域花园沿街商铺1层042号铺的惠州市顺家福地产有限公司和淡水人民六路中天彩虹城S-1073号商铺的惠州市怡万家置业有限公司则分别因为以“购房返物业管理费”的承诺引诱购房人购房后拒绝兑现承诺,和未按约定退回“物业水电押金”“交房保证金”问题遭到惩处通报,均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并向社会通报。

《通报》要求惠阳辖区内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引以为鉴,加强管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共同维护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有序发展。该通报同时指出,该局接下来将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企业一旦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从严予以惩处。

附《关于我区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全文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我局在日常处理信访案件投诉及现场巡查中,发现部分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现通报如下:

一、2021年9月2日,我局收到市民反映位于惠阳区淡水尧岗下刘屋别样城三期37号楼14层04号房的惠州市鼎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按承诺返佣返利,涉嫌存在欺骗行为的信访投诉件。经查,该公司未在我局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我局与惠州市惠阳区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于2021年9月10日上午现场走访该公司,发现该公司已撤离办公现场,去向不明。经研究,我局决定将惠州市鼎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列入行业黑名单,并向社会通报。

二、2021年9月6日,我局收到市民反映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上杨村地段金碧蓝湾一期写字楼9层10号房的汕尾市新房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业务员张进源未按承诺返佣返利,涉嫌存在欺骗行为的信访投诉件。我局与惠州市惠阳区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于2021年9月8日下午现场走访该公司,发现该公司已撤离办公现场,去向不明。经研究,我局决定撤回汕尾市新房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在我局办理的《惠州市惠阳区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备案)证书》(证书编号:2021-31),同时将该公司及公司从业人员张进源列入行业黑名单,并向社会通报。

三、2021年9月6日,我局收到市民反映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土湖白云坑天域花园沿街商铺1层042号铺的惠州市顺家福地产有限公司业务员莫境庆,以“购房返物业管理费”的承诺引诱购房人购房后,拒绝兑现承诺。我局与惠州市惠阳区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于2021年9月14日上午现场走访该公司,发现该公司已撤离办公现场,后经与该公司负责人确定已搬迁到仲恺,其表示上述行为是个人行为,公司不认可。经研究,我局决定撤回惠州市顺家福地产有限公司在我局办理的《惠州市惠阳区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备案)证书》(证书编号:2019-08),同时将该公司从业人员莫境庆列入行业黑名单,并向社会通报。

四、2021年5月-10月,我局收到多位市民反映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人民六路中天彩虹城S-1073号商铺的惠州市怡万家置业有限公司法人王彩丽,未按约定退回“物业水电押金”“交房保证金”等问题。经查,该公司未在我局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我局已于2021年6月23日向该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公司至今未整改。2021年10月,我局多次致电该公司法人,均未接听,多次现场走访该公司,均未找到相关人员。经研究,我局决定将惠州市怡万家置业有限公司及公司法人王彩丽列入行业黑名单,并向社会通报。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引以为鉴,加强管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遵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的通知》(惠市房函〔2017〕391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惠市府〔2017〕10号)等规定。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从严处理。

特此通报。

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4日

【记者】张峰

【作者】 张峰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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