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提至70万元

时间:2022-03-16 15:02:39

安徽省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在六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双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执行时间自2022年6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安徽省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在六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双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执行时间自2022年6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以下为全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六安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省住建厅等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六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双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单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执行时间自2022年6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职工购买本地新建商品房可提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在六安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所购新建商品房是一次性付款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所购新建商品房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商品房备案合同记载的首付款金额。


三、延长二手商品房贷款年限


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商品房的,贷款期限加房龄由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到最长不超过40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来源:中国网地产

商办网是一家专注于商业办公领域的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以写字楼商业新房、厂房等商业上商业办公租售交易服务及新房买卖为主营业务。

写字楼出租平台-商办网(https://shenzhen.sbwl.com)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免责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若有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免责声明:文章部分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