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套房贷款政策(三套房办理房贷是什么政策)

时间:2022-12-19 18:47:14

本文目录概要:1、三套房政策2、济南三套房政策20223、郑州三套房购房政策

本文目录概要:


  • 1、三套房政策

  • 2、济南三套房政策2022

  • 3、郑州三套房购房政策


三套房政策

在新“国十条”之前,通常是将个人住房贷款种类分为“首套”或“第二套及以上”。而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这与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现在银行把那些有两次购房纪录的客户,不管是否已经把贷款还清,再买房都称之为三套房。


济南三套房政策2022

一、关于三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第三套房认定标准如下:

第一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一套未还清,这种情况如若再次贷款,会被银行认定为第三套住房贷款。

第二种: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虽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个人名下无房产,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认为是第三套。

第三种: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借款人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外一套房产,按照公积金新政规定视为三套房,按照三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第四种:个人名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商业贷款,再次贷款还准备用商业贷款,这种情况肯定会被算做三套。

第五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另一方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第六种:夫妻双方,一方婚前有房但无任何贷款未出售,另一方曾用商业贷款为父母买过房产,结婚后以无贷款的那一方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的现行政策,无论个人名下房产是否已出售,贷款是否已还清卖掉,再贷款使用公积金时都会算做一次购房记录,在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标准衡量下会被视为第三次贷款购房,予以停贷。

第七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名下有过一套全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一套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还清未出售,婚后想以另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根据公积金贷款新政,婚后准备购置的这套房产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目前是停贷的。

第八种:夫妻双方,婚前一方有一套全款购买住房但名下无贷款,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在两人准备以两人共同名义用公积金贷款再购买一套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新政规定,两人准备再次购买的住房是属于第三套房,公积金是停贷的。

二、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我们常说,不打无准备之仗,买房也是一样的道理,在选房和买房的过程中都有很多注意事项,对于购房者来说应该事先了解清楚才行。

1、购房资格审查

购房者在买房之前需要对自己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现在想要买房,都必须要有资格才可以,但是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要求,需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买新房还是二手房

新房和二手房各有各的特点,现在的新房越来越往偏远地区发展,而大多数二手房由于建成时间较早因此多分布于城市中心区或较成熟商圈内,地理位置也就自然优越些。大家在选房的时候要注意,到底是选择偏远的新房好还是地段更好的二手房好。

3、注意购房预算

虽然现在大家都是贷款买房,但是贷款买房也是需要考虑预算的,可不能简简单单的只准备好首付款就行了,购房者还需要真正的计算好自己每个月可用还贷的资金有多少。另外除了房款之外,买了房子之后还会有其它一些费用的产生,比如房子的装修费,家具电器等等,对于比较着急入住的朋友,一定要提前将这些费用准备好。

一般来说,很多人都是符合购买首套房的资格的,但是第三套房就不一定了,虽然有些购房者已经开始计算购买二套房或者是三套房了,但是大家买房之前还是要查看自己是否有买房的资格,避免出现买不到房的情况。


郑州三套房购房政策

法律分析:

1、现在银行执行认贷不认房原则,只要购房者家庭名下名下无未结清房贷,可按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受理。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有房贷未结清,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果家庭有两个房贷,按三套房计算。总行对发放三套及以上房贷的授信标准是“首付比例和利率都必须大幅提高”。各个地区和银行的政策不一,但基本上三套房首付都在五成以,贷款利率上浮15%到20%。

2、认贷不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还未结清,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如果已经结清所有贷款,即使买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3、如果买家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贷款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